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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厅拟对《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凤凰医院核医学科(同位素室)及放疗科医用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
(1)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时,新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严禁高处抛洒。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县(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任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施工废水:该项目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污水(车辆清洗水、施工废水)经初步隔油、沉淀处理,沉淀时间不少于2小时,回用于施工用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施工噪声: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22:00~6:00)进行实施工程作业;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以便达到削减噪声的作用。优先选用先进施工工艺以及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做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处理。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的安排,选择正真适合的出场门和出场后行车路线,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并限制行车速度,进入施工场地禁鸣喇叭。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施安装隔声罩和消声器,同时尽量控制夜间使用,禁止夜间排气放空。 装修阶段应对装修时间进行限定,施工只能在昼间进行,夜间暂停,以保证附近居民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固态废料: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由施工建筑垃圾和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组成。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板、废钢条、砖瓦等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可外售给其他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实施工程单位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应严格落实《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临时暂存、清运及综合处置工作。
:直线加速器机房周围关注点辐射工作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9.70E-03mSv,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6.73E-02mSv,能够很好的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的要求,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中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碘治疗区控制区内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最大为1.57µSv/h(甲亢留观室2防护门外);碘自动分装仪外表面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3.48E-02µSv/h,核医学科监督区外碘治疗区诊断区病人入口处距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最大为3.46E-01µSv/h,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的要求。过5mSv、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
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运行时会产生X射线,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内设置有通风系统,单独设一套排风管道,直线,加速器机房的排风系统排风量均为3500m3/h,机房每小时通风次数均可达8次/h,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中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4次/h的要求。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拟采取对应的独立通风系统,设置6条排风管道,1#排风管为二层办公区排风,排风量为3600m3/h,通过医生办公室西北侧设备平台排入外环境,2#排风管为二层核医学区排风,排风量为2250m3/h,通过甲亢留观室东南侧排风井引至楼顶排入外界环境,3#排风管为二层核医学办公区排风,排风量为2600m3/h;通过东南侧排风井引至楼顶排入外界环境,4#排风管为分装室手套箱专用排风管,排风量为1350m3/h;5#排风管为分装室通风橱专用排风管,排风量为1350m3/h;手套箱和通风橱顶部均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废气管道经东南侧排风井引至楼顶排入外界环境;6#排风管为衰变池专用排风管,排风量为500m3/h。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送风机和排风机,由计算结果可知,经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后,东南、东北及西北侧厂界均可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西南侧厂界可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环保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的1类标准要求。
医院已建污水处理站位于医院北侧中部(地埋式),设计处理规模70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 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 活性污泥池 沉淀池 消毒池。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657.5m3/a(2.63m3/d),仅占日解决能力的0.75%,院区已建的污水处理站余量充足;本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凤台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入架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敷贴治疗使用的放射源Sr-90,当活度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由厂家更换后回收。被放射性污染的前述固态废料沾染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有Sr-89,属于较短半衰期的核素,通过贮存衰变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是可行的。碘治疗产生的I-131废弃物暂存180d解控后按普通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核医学工作场所在分装室建有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二层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面积约4.33m2),装满放射性固态废料的塑料袋在密封后及时转送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贮存。
院区东北侧中部建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0m2,最大量可以暂存1000kg医废,委托淮南市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核医学工作场所产生的放射性固态废料在清洁解控后,作为医疗废物可依托院区已有医疗废物处置方式来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