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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宜兴市和桥工业园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樟树市临江镇东门村下畔,北面隔荒地为东门溪;东面为袁河护堤道路;南面和西面为菜地。地理位置为:东经115 度 24 分 32.146 秒,北纬 28 度 00 分 35.270 秒。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组合一体池、配水井、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及消毒池、加药及污泥脱水间(占地面积4864.13 平方米,约7.3 亩) ;辅助工程为综合房(面积为47.88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为139.09平方米)、风机房(面积为40.50平方米)和门卫室;公用工程为供电、供水和排水系统;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供电均来自市政管网供给。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以城镇污水、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乙酸钠和10%次氯酸钠为原辅材料,通过粗格栅、细格栅、沉砂、生化组合、二沉、高效沉淀、纤维转盘过滤、消毒接触和巴氏计量工序,达到日处理污水3000m3的规模。
施工期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合理地布局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围挡;同时认真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围挡、湿式作业,设置洗车平台,路面硬化以及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对于工地内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定期喷洒抑尘剂防尘网等措施;施工废水大多数来源于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场地车辆及设备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实施工程人员少量生活垃圾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没办法回收利用的送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生化组合一体池、污泥泵房、污泥脱水间等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恶臭。臭气经加盖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最后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池表面覆盖等封闭措施,无组织恶臭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大多数来源于提升泵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处理、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栅渣、沉砂、废包装袋、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栅渣、沉砂、废包装袋、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暂存间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